获外观设计专利面向全国
有偿转让
专利权人:昆明全行广告有限公司
专利名称:源(烟标)
专利号:ZL 2008 3 0086331.7
转让方式:一次性转让使用权、诉讼权及赔偿
注:本专利在2008年1月18日已经被箸名烟草生产企业使用过(但未经我公司授权)
查实侵权单位有:
云南中云力奥印刷公司制作 云南红河烟草公司使用
产品:红河源(硬包84mm) 市场售价:10.00/包
我方正考虑对这一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受让方在取得本专利权后可获得——
一、诉讼权
二、追偿权(2008年1月18日至今上述两个侵权单位的侵权赔偿金)
三、专利的使用权
由于侵权单位在全国的知名度,以及本烟标在全国市场推广上所进行的巨大宣传投入(宣传推广费用投入达5000万元以上),及本外观设计专利项下生产的产品在市场占有很大的份额,上述因素,对轻松提升您自己企业的知名度及购买后生产的产品产生的附加值和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上,有着事半功倍的作用。尤其,在和对方进行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企业形象效应,从而达到向全国推广自己企业和产品的目的,从而达到用别人来炒作自己的益处。特别是对受让方企业自身无形资产的增长将得到无可比拟的实惠。
诉讼维权事务可与本出让人代理人进行联系,涉及诉讼资料及维权相关事务均由代理人向购买人提供或进行。
转让事宜及涉及转让相关事务均可向特别代理人咨询。
出让人:昆明全行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地:昆明市环城北路席子营二期“畅园”二楼201
电话:0871-6225116
特别代理人:云南省昆明博政法律服务所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95号旺角商城写字楼
联系人:主任 郭律师
电话:0871-3629283转805
移动电话:13908715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