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展示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能给您帮助!
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有必要向专利局提交两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转让方归于我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归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有必要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赞同赞同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两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
3、转让方归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归于我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有必要向专利局出具两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
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著录项目改变手续,有必要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许其委托的专利署理组织处理。
中国专利展示网的小编解释称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我国大陆没有常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区域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我国大陆有常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我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则处理。